• 介绍 首页

    水浒:狗官,你还说你不会武功?

  • 阅读设置
    水浒:狗官,你还说你不会武功? 第1057节
      这就是格局呀!
      哈迷蚩欣慰的看着兀术。
      他知道兀术手里最多有五千匹良马,兀术这是倾尽所有来换人!
      他果然没有看错人!
      “噗通!噗通!噗通!噗通!”
      兀术麾下元帅金花骨都、银花骨都、铜花骨都、铁花骨都四兄弟一起拜倒在地:
      “狼主,末将等愿捐出五百匹良马,接勇士们回家!”
      “噗通!噗通!”
      金眼大磨、银眼大磨两兄弟拜倒在地:
      “狼主,末将等愿捐出二百匹良马,接勇士们回家!”
      他们可不是兀术手下,而是粘罕手下!
      “噗通!噗通!噗通……”
      越来越多的元帅跪下了,这让完颜乌骨达的脸色一忽儿绿一忽儿黑的。
      “够了!”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冷冷地扫了跪在地上的元帅们一眼:
      这都快三分之一了!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已经老了。
      人生七十古来稀,他都已经六十多了。
      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老了。
      因为他还能骑最野的马、喝最烈的酒、玩最美的妞、杀最狠的人……
      可是此时此刻,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老了。
      他完全没想到,只是粘罕死了而已,朝廷仿佛就有点儿脱离他的掌控。
      这让他很愤怒,比大儿子粘罕死了还愤怒!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很愤怒,很愤怒。
      但是此时此刻他不得不服软。
      若是年轻十岁,他是绝不会服软的。
      可是他老了,哪怕他不愿意承认,他的须发都已经斑白了。
      咬了咬牙,完颜乌骨达大袖一挥:
      “都起来吧,这还用得着你们捐么?”
      等兀术他们全都站起来了,完颜乌骨达咬着牙重新打量武松:
      “你叫武松?”
      武松昂首挺胸,声若洪钟:
      “在下打虎太岁,武松!”
      “好!好一条汉子!”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盯着武松的双眼:
      “若是俺封你做幽州总兵,你愿过来吗?”
      “嘶——”
      满朝文武都是情不自禁倒吸一口冷气:
      幽州总兵,狼主可真下血本儿!
      要知道皇帝金口玉牙,完颜乌骨达虽然是金国狼主,说话也是算数的。
      “不愿!”
      武松斩钉截铁的说:
      “我和我大哥义结金兰!
      “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,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!
      “我愿和我大哥生死与共,永不分离!”
      “好!”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也欣赏武松这种好汉,见状哈哈大笑:
      “俺最喜欢好汉!
      “你是好汉,俺不为难你!
      “来人,准备七万匹良马,接勇士们回家!”
      “狼主英明神武!”
      以兀术为首的,诸多王子、元帅、平章都给完颜乌骨达跪下了捧臭脚。
      英你妹!
      我的七万匹良马呀!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捂着胸口都快哭了:
      我就是个大傻子!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酒宴中途,完颜兀术捂着肚子离席了。
      不一会儿,哈迷蚩也溜了出来。
      “四殿下!”
      哈迷蚩眉开眼笑的问完颜兀术:
      “大殿下已薨,金国再无人是你对手!
      “预祝四殿下早日登基!”
      兀术笑了:
      “多谢军师!
      “俺有今日,全都仰仗军师!
      “俺继位之日,当封军师为王!”
      哈迷蚩心中大喜,纳头便拜:
      “多谢四殿下,哈迷蚩愿为四殿下效命!”
      兀术双手扶起哈迷蚩:
      “军师,七万俘虏俺势在必得,还请军师教俺!”
      哈迷蚩微笑点头:
      “四殿下放心,一切都在哈迷蚩身上!”
      第813章 武松:大哥,怼他真的有用!【3更】
      身为大金国军师,哈迷蚩早就已经投了兀术。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已经老了。
      虽然完颜乌骨达自己不服老,但他的性子越来越偏执,处理问题越来越僵化。
      身上时不时散发出的老人味儿都已经令人作呕了。
      再加上完颜乌骨达的几个儿子都长大了,文臣武将早就开始下注了。
      五个太子里边儿,粘罕占了大太子的名义,兀术才是其中最有能力的。
      所以有眼光的人都把宝押在了兀术的身上。
      哈迷蚩是最早押宝的人。
      今日完颜乌骨达是叫停的快,否则跪下捐马的元帅,绝不止三分之一。
      这才是完颜乌骨达最不喜欢兀术的地方,兀术实在是太锋芒毕露了。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可以把皇位传下去,但是他不希望传下去之后就失去权力。
      所以完颜乌骨达更想让听话的大儿子接班,奈何兀术真的锋芒太盛了……
      完颜乌骨达不知道的是,“兀术虽然生长番邦,酷好南朝书史,最喜南朝人物,常常在宫中学穿南朝衣服”,他不喜欢兀术这一点,但偏偏就是这一点救了他。
      兀术虽在塞北长大,却喜欢中原文化。
      他的思想和性格南北结合,所以不愿对他这个父亲行冒顿鸣镝之事。
      否则以兀术在金国今时今日的权势,若要取而代之其实也并非难事。
      但是完颜乌骨达老了,兀术还年轻。
      他等得起,也不愿背上弑父之名。
      更何况,大太子粘罕完全不是他的对手。
      之前完颜乌骨达就偏心眼儿的把曾头市这一股势力,交给了粘罕接管。
      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,曾头市已经废了。
      曾头市最能打的也成了兀术的部将。
      哈迷蚩说起另一件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