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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不起,我的爱人是祖国[快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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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不起,我的爱人是祖国[快穿] 第194节
      直到她第一次去侦查排“食堂”帮厨的时候有个山匪朝她吹了声口哨,被侦查排那个叫潘大刚的排长罚去跑鸭子步二十圈之后,芳丫的心就放下来了。
      ——以前在村里的时候,村头那老婆死了三十多年,儿子都比芳丫年纪大的恶老头摸了芳丫的腰,叫她那铜簪子在手背上刺了一下,村里的村老都只是各打五十大板而已。
      要芳丫说,在白马山上,反而比在山下自在!
      因为这些天她发现了,在山匪们眼中,“宁先生”是这样的厉害、高明、令人敬服,他们不仅仅害怕她的武力、崇拜她知识,也向往着她口中描绘的世界。
      她是“宁先生”的人,这一层身份,在白马山比尚方宝剑还好用哩!
      宁馥知道校场的事以后和芳丫谈了两句话。
      很简单,她就问芳丫怕不怕。
      怕,她就给芳丫换一份活计,不用天天面对那群臭汗淋漓的男人。
      怕是很正常的。芳丫才十五岁,那些山匪纵使老老实实的,不喷脏字、不说荤话,那也是一大群三四十岁的老爷们,每回芳丫挑着担子去校场送饭,他们如狼似虎的眼神就钉在芳丫身上,不知道在看些什么。
      芳丫又窘迫又害怕。
      但一个“怕”字还没说出口,她对上“宁先生”的眼睛,脑海中忽然打闪一样地一个激灵。
      “宁先生”的眼睛像漆黑的天幕中两颗星子,亮湛湛的,等着她的答案。
      她怎么能让“宁先生”失望?
      她怎么能让她自己失望?
      瘦弱的芳丫下意识地挺起胸膛,“我不怕。”
      他们又没做什么,她不能被人瞧瞧就害怕。
      宁先生女子之身能带兵打仗,能让那些男人都服她,可见在男人的心中眼里,女人不一定全是可以调戏可以欺辱的,也是值得提着头跟随的。
      端看她有多大的本事。
      芳丫没上过学,也不懂什么新式思想,她只是朴素地希望,自己也能够像宁馥那样就好了!
      她要自己先立起来,然后让所有人都服她!
      她看到宁先生笑了。
      于是芳丫不光到校场上去送饭,还加入了宁馥新设立的战地急救班。
      老师就是宁馥。
      她每天学的如饥似渴,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,短短半个月的工夫,胃口比之前大了许多,个头都明显的拔高了。
      芳丫迅速在白马寨找到了自己的位置,甚至,她还交了几个朋友。
      和她一个班的山匪也都是男人,但他们粗大的手指经常绑不好纱布、他们健忘的脑子总是遗漏包扎的步骤,少不了要向芳丫这个最灵巧的“医疗兵”来请教。
      宁先生说,以后她就是急救班的“课代表”了呢。
      芳丫虽然看着胆小内向,但骨子里好强。
      她不愿意别人说她是因着宁馥的关系才能进战地急救班,于是训练学习之余也闲不住,山寨各处她都时不常地去扫扫院子洒洒水。
      然后她就在寨子后山一间不知废弃了多久的破屋中,看见了一个半人不鬼的青年。
      芳丫被吓了一大跳。
      那青年身量高挑,两颊消瘦,头发纷乱,满脸胡茬,只有一双眼睛冷冰冰的。
      他的手脚都被粗粗的锁链锁着,整个人在房间中只能移动两三步的距离。
      屋子里弥漫着一股便溺的恶臭。
      芳丫大着胆子问他是谁,青年根本不做理会。
      后来芳丫还去看过几次,那青年或许是估量她不是土匪、或只是山寨中负责洒扫的小孩子,终于不那样警惕了。
      芳丫见他可怜,还给他带过两次吃的东西。
      那青年终于同她说了几句话。
      他是松涂县人,从外地归家,被此处的山匪绑到了山上,囚禁起来。
      他还是个医生。
      青年吃了芳丫带来的馒头,恢复了一点体力。
      这些天他和芳丫小心翼翼地彼此交换信息,也知道了面前这个小姑娘是被山下的村子上供到这白马匪寨来的。
      想来他们的立场天然一致,应该是可以结为同盟的。
      只是这女孩胆子太小,还需要进一步争取,让她鼓起勇气来,好帮助自己脱困。
      青年心中打定了主意,对芳丫的语气又温和了一些。
      “这些匪盗,迟早要被剿灭!”他对芳丫许诺道,同时留意着芳丫的神情。
      第一步,唤起这女孩心中对山匪的仇恨。
      但小姑娘并没有露出同仇敌忾的神情。
      按说她刚刚被供上匪寨,应该没那么快被这群无恶不作的人同化。
      青年看见芳丫脸上露出略显怪异的神色,心中暗想,难道是为了自保,不轻易表露心声?
      也是,信任是不该交托得这样快的。
      ——她行事越是谨慎,便说明她心中的恐惧就越重。
      哪怕对白马寨的恶行尚没有具体的概念,必然也对自己被“献上”的对象心怀仇怨。
      好端端的一个姑娘,怎么可能愿意就此委身于匪贼之首,从此失去自由之身,让人当个玩意儿似的糟践?
      青年接着道:“这山中的匪首,作恶多端,劫掠乡里,欺男霸女,若有有一日能有人将消息带到山下去,让军队前来清缴,必将他们碎尸万段,到时你也能恢复——”
      “自由”两个字还没出口,只见那离他几步远的小姑娘猛然跳起身来,重重地“呸”了一声。
      “谁劫掠乡里?!谁欺男霸女?!”她的声音中满是愤怒,大骂道:“亏我还看你是个清清白白读书人,我看你的书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!”
      小姑娘跳着脚,眼睛都红了,“还碎尸万段?!你才碎尸万段、不得好死!”
      芳丫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,从未感觉自己的血流的像现在这样快。
      她紧咬牙关,还想再骂,却想到平日里宁先生教大家,胸有惊雷,面如平湖,于是强自压下了喉咙里一万句骂人的诅咒,一跺脚,一转身,奔出了破屋。
      ——还没忘了把屋门从外头挂上锁。
      她一路奔到议事厅。
      平时宁先生就是和大当家在这里商量山寨里的大事小情的。
      “宁先生,宁先生,我有事要和你讲——”
      芳丫冲进议事厅,这才顿住脚步,也骤然停下了话音。
      她……她看到……
      她看到,宁先生站在大当家的身后,正圈着大当家的胳膊,两个人拿了一支笔,往纸上写字呢。
      芳丫自己不识字,不过她小时候经常垫着脚,扒在私塾的窗户外面偷看。
      她知道,先生教那些笨孩子们拿笔的姿势、或写那些比划结构复杂的字,就是要经常把着他们的手来写的。
      如果把着手还写不会的,就要挨先生的手板了!
      但大当家都这么大个儿了呀!
      芳丫直觉的不对。
      原本大厅里气氛自然,可经芳丫骤然闯入,又骤然沉默,好像正在突然变得尴尬起来。
      宁馥的视线从纸笔上抬起,温和地投向芳丫,“怎么了,说罢。”
      她的手还覆在华轩拿笔的手上。
      华轩在短短的几秒钟里突然就红的像个熟虾一样。
      他飞快地抽走手,整个人转开了。
      纸上剩下一个歪七扭八的“香”字。
      毛笔搁得晚,芳丫眼尖,看见一滴黑乎乎的墨汁落在那白白的宣纸上。
      她转回神来,飞快地把在后山小屋里碰见那个被锁住的青年的事说了。
      原本芳丫是一时好奇,又看那青年说话谈吐不凡,所以才给他带了吃的,与他攀谈。
      谁想到这家伙竟然像鼓动她将他放开,再到山下去带人上来打白马寨!
      做他的梦!
      芳丫一说到这里,还忍不住咬牙切齿的,“他以为我看不出他想哄骗我呢!”
      山寨里早就禁了劫绑山匪,他怎么可能是肉票?!
      芳丫原就想知道他是什么人、为什么被关在这里。
      可从一开始,芳丫判定这个人说得是假话,心中就对他生了警惕。
      山寨究竟是个什么样子、大当家和宁馥到底有没有无恶不作、劫掠乡里,她这些天看得清清楚楚!
      ——白马寨虽说是落草为寇,可从宁先生来后,就不再做那些打劫绑票的勾当了!
      芳丫只相信自己的眼睛!
      宁馥挑了挑眉,用全新的眼光打量了一下这个最近正蹿个儿的小丫头。
      有好奇心。
      有勇气。
      有城府。
      而且忠诚。
      她正小杨树苗一样地抽条儿,裤子悬在脚脖子上两寸,露出细伶伶的小腿。
      唉。
      宁馥想。
      这丫头比她现世那个女儿可顺眼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