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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盗墓笔记同人] 和吴邪结婚的第七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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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1章
      柳絮微微仰头看着吴笙黑色的眼睛,有些试探又有些恳求意味道:“我想去郭慨家,你可以陪我吗?”
      雨下大了起来,空气湿度也大了起来,雨点溅落在地面上打湿了吴笙风衣衣摆和小腿,她撑起伞示意柳絮往前走,然后在雨声里轻飘飘道:“可以啊。”
      柳絮注视着吴笙的侧脸,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哭意,但她没有哭,她回首看了一眼正冲她微笑的郭慨,然后扭头搭住了吴笙端着雨伞的手臂。吴笙没有甩开她的手,而是在看了她一眼后,头也不回地带她离开了墓园。
      迎着大雨吴笙开着车,柳絮就坐在副驾驶座上,淋了雨有一些冷,吴笙注意到这一点后不作声地打开了制暖,然后又扔给了柳絮一包纸巾,柳絮接过看了一眼,发现还是之前的那款清风牌纸巾,她捏着纸巾低声问道:“吴小姐怎么来上海了?”
      “出差。”
      吴笙看着前方的路况回答道。
      柳絮用余光偷偷地打量着吴笙,她心想真的有这么巧合来到上海出差吗?一个美术学院的讲师,有什么业务需要出差到上海呢?她有些疑惑,但她又想说不定这只是吴笙来帮她的一种说辞,她默不作声,引来吴笙瞥了一眼。
      “你知道郭慨是怎么死的吗?”
      比起车外的鬼天气,车内安逸宁静,吴笙的话就像惊雷一样打破了车内的宁静,柳絮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噎在了喉咙之中,为了克制,她只得深吸了一口气回答道:“他死于大出血,根据警方调查,郭慨在当晚去了一家酒吧,随后与一名长发女子离开,没人看清女人的脸,监控上也不清晰,警方判断那是一名盗肾者,□□男子后把其带回出租屋用强力吸入麻醉将人迷倒取肾。”
      柳絮哽咽了一下,她抬头看了一眼镇静地开着车的吴笙,仿佛从吴笙的身上汲取到了勇气,又继续讲了下去:“他们怀疑这次取肾手术出了意外,左肾旁边的的主动脉被割破了,罪犯把伤口缝合到一半发现血止不住后,就丢下郭慨逃跑了。他们还在那个出租屋里发现了一些少量的邪/教宣传手册,其中就有关于食用活体肾脏的内容。”
      “但是罪犯手脚做的很干净,目前并没有取得什么突破性进展。”
      “郭慨那天晚上并不是为了泡吧,对吧?”
      “是的,我们....那个时候他也在调查关于文秀娟的事情。”
      “盗取肾脏......”吴笙想了想,“我记得这类案子很少吧,尤其是邪/教宣传食用活体肾脏,欲盖弥彰,我可没同说过近年来有类似的案子。”
      “这绝对不是单纯的盗取肾脏的案子。”柳絮笃定,“一定是郭慨查到了什么,才被人灭口了。”
      “你说你和文秀娟是医学院出来的,对吧?”
      柳絮点头,“是的。”
      “非医学生打开人体腹腔取出肾脏的可行性是不是很小?至少我觉得,这个杀了郭慨的人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的素养。”
      是了,能够冷静地打开人类的腹腔并且取出肾脏后进行缝合,除了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外,一定具备了相应的医学知识素养,否则整个现场会被弄得乱七八糟,扯开名为“邪/教取肾”的迷雾,不排除那个杀了郭慨的人,很有可能就是当年杀了文秀娟的人。
      “之前你们给我看的那份两个投毒者的通信在你手上吗?”
      柳絮一愣,她有些愧疚地低下了头,“原件已经被我的丈夫烧毁了......他不想让我再查下去了。”
      柳絮心里有些愧疚,她晓得那份通信原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,但她那时被往事噩梦所打扰,屡屡找不到前路时萌生退意,于是就在丈夫的劝说下将原件交给了丈夫,任由他烧毁,可是没想到的是继续查下去导致郭慨失去了生命。
      吴笙没什么太大的反应,实际上她也没指望柳絮能带给她什么帮助,这和以往的案子不一样,以前她所接触的都是刑警队长之流,他们的目的清楚明确——不放过任何一条证据,势必抓到罪犯。而柳絮不一样,她是一个没有丝毫刑侦知识的女人,她只是被噩梦困扰多年的普通人而已。
      “假使我们真的找到了凶手,那么那份通信原件就是很重要的定罪证据。”
      吴笙瞥了一眼柳絮,“你的丈夫也是你们当时班里的同学吗?”
      柳絮顿了一下,然后才缓缓肯定:“是的。”
      吴笙不再言语,她沉默地开着车将其送到郭慨家楼下,柳絮犹豫了一下,又求助似的看向吴笙,这次吴笙没什么表情地说道:“这是你应该面对的,去吧,说不定在他家你还能发现什么线索。”
      柳絮沉默,然后打开车门撑着伞走进了居民楼里,吴笙则打开手机查阅着未读消息,半晌她又将沈翊拖出来发消息询问到——能帮我查到文秀娟的病历吗?
      不一会儿沈翊就回了五个字——找方警官吧。
      吴笙:..........
      也不知道找你有什么用,翻脸不认人的人。
      她并没有听从沈翊的建议去找方木,而是从又换了一个人来骚扰——她开的这辆车的主人,杜城。
      她要过来找柳絮的时候用的借口是来看往高中同学,杜城就很好心的把自己的车借给了吴笙,不过不是那辆被吴笙夸过的吉普,而是另一辆——这个北江分局的刑警队长居然是个该死的富二代,他名下有两三辆车,而且他还询问了吴笙要不要住在上海几天,他可以提供住处。